广东佛山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公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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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农业局在佛山市政府网上发布通告,针对该局起草的《佛山市水产良种场认定和扶持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12月31日。“该办法的正式公告要等收集意见后,经修订报请市政府审定批准。”负责意见收集的佛山市农业局渔业科李湘说,具体实施时间待定。 “我一直都有关注这个认证,这对我们是个好事情,取得认证资格后,一方面有更好亲鱼资源来改善种质,另一方面将对提升养殖场声誉、赢得养殖户认可有很大帮助,有利于增加种苗销量。”南海区西樵镇竹林光记鱼苗场老板谭兆光告诉记者,打算等《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后即准备申请认证。 据悉,该《办法》的实施目标是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佛山市建立1家国家级水产良种场、2家省级水产良种场、15家市级水产良种场和30家区级水产良种场,形成国家、省、市和区四级水产良种繁育体系。 《办法》指出,在佛山辖区内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均可提出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认定申请,但要求其必须具有良种选育和良种良法推广能力,并满足符合认定和扶持的标准,包括:良种场场地使用期限、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资格、年生产能力和规模、完善的生产记录,以及水源、亲鱼、饲料和渔药使用等共8项基本条件。认定程序由镇(街道)、区农林渔业局(区委农办)、市农业局逐级审核,最后经专家组评审认定。 佛山市政府每年将从农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水产良种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良种选育、技术更新改造、良种亲本更新、水产苗种生产体系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水产良种场可优先给予项目申报资格。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良种场每场每年可分别获得不超过30、40和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李湘告诉记者,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加强佛山市水产苗种的生产管理,提高水产良种质量,建立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不仅意在推动水产良种繁育工作的发展,还将对加强水产品溯源和水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具有积极的延伸意义。“‘有完善的生产记录’这一条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该人士介绍,生产记录主要包括引种情况、亲本培育、孵化繁殖、用药记录、苗种销售等。《办法》要求档案管理要符合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期3年以上。他认为,这对佛山一带“散、小、乱”的种苗场现状有很好的规范作用。 “目前南海、顺德一带种苗培育近亲化,这对行业发展很不利”,一位熟悉当地苗场运作的业内人士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每年到了收鱼季节,苗种场老板就会到养得好的养殖户处收购大鱼作为亲本,经过一段时间的简单培育,就产苗销售,这些提供亲本大鱼的养殖户,也有可能是该养殖场来年的客户,年年如此反复,近亲繁殖现象普遍,这两年种质下降很厉害。“很多养殖户都反映鱼越来越难养,恐怕种苗也难逃干系。”该人士表示,由于政府方面的重视度、扶持力度不够,除了个别苗场外,不少小苗场属于投机取巧型,看到哪种鱼价格好,就做哪种苗,不重视种质选育,更别提保种了。“现在政府出头搞水产良种场认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近亲繁殖,优化种苗。”
| | | 来源:南方农村报 时间:2012/12/27 9:2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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