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一鱼庄欺诈游客 被工商部门罚了十万 |
| 水煮肥砣每斤188元 吃鱼有诈 追踪
元旦小长假,成都游客包先生一行到乐山游玩,在肖龚嘴附近的“丁记泉水豆腐鱼庄”吃饭,结账时发现水煮肥砣每斤高达188元。昨日下午,乐山市工商及旅游部门表示,经调查认定该店有欺诈游客的行为,全额退还游客包先生餐费1668元,并决定对其顶格处罚10万元,并纳入涉旅经营单位“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据了解,成都游客包先生在网上进行发帖投诉后,引起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乐山市旅游局牵头,联合工商、公安、发改等部门,对游客反映“丁记泉水豆腐鱼庄”宰客问题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4日,成都商报报道此事后,很多读者也纷纷来电,讲述自己曾在该店消费被宰的经历。
昨日,记者从乐山工商部门获悉,经过调查,认定该店存在欺诈游客的行为。依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在明示的价格之外增加收费”等方式进行价格欺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乐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店曾多次被投诉和查处,遭曝光后数次易名,此次又欺诈游客,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因此决定给予该店10万元的顶格处罚。同时,将该店纳入涉旅经营单位“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昨日下午,乐山市旅游执法支队已经将该店退回的1668元餐费通过汇款方式全额退还给了游客包先生。旅游部门同时提醒,外地游客最好不要轻信摩托车司机、三轮车夫等带路,同时要注意餐馆公示的价格,理性消费,一旦发现价格欺诈行为,务必及时投诉。
| | 来源:成都商报 时间:2013/1/7 12:2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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