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里下河农科所开发龙虾养殖四大标准能防“哈夫病 |
| 2010年夏天,南京市民在食用小龙虾后出现肌肉溶解症状。一时间,“哈夫病”传得沸沸扬扬,市民谈“虾”色变。扬州里下河农科所经过两年的潜心研究,开发出一套养殖技术,能够有效减少“哈夫病”的发病率,今年将在扬州主要养殖地推广。
2年研究
创出龙虾养殖“四大标准”
2010年南京“哈夫病”暴发后,扬州市科技局立项了一个针对“哈夫病”的科技项目,里下河农科所技术人员展开研究,张家宏是带头人。
在张家宏看来,“哈夫病”肯定与食用小龙虾有关,但小龙虾自身并不产生能够导致“哈夫病”的毒素。因此,寻找减少“哈夫病”的方法,只能从养殖环境入手。
经过两年潜心研究,张家宏和他的团队终于找到能减少“哈夫病”发病率的养殖技术,分为生态环境、养殖方式、
水体环境、水质环境四个标准。在公道的实验基地,他们将按标准养殖的小龙虾和没有按标准养殖的作了对比,经验证,按标准养殖的小龙虾能有效减少“哈夫病”的发生率。
已经试点
养殖户不懂可上门教授
在实际的调研过程中,张家宏和他的团队发现,养殖户并没有技术标准的概念。“完全凭着一腔热情,想怎么养就怎么养。”张家宏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一位养殖户把龙虾苗买回家后放入塘中养,等到上市时节发现,龙虾几乎死光了。原来,他把大小龙虾放在一起混养,结果发生大虾吃小虾,小虾被吃光后,大虾饿死的情况。
“技术标准出台的首要目的,是减少‘哈夫病’的发病率,同时也为了提高农民的产值效益。”
张家宏介绍,扬州地区大约有10万亩的龙虾养殖塘,此项技术标准目前已在部分地区小范围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对于养殖标准中不明白的问题,张家宏表示,农民可以来农科所请教,他们也可以上门服务。
通讯员 张磊 邹华晓 扬州网记者 朱轩卿
新闻百科
“哈夫病”的由来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德国波罗的海沿岸的哈夫港,有渔民吃了当地的鱼后,得了横肌溶解症,出现了肌肉肿痛,尿液呈黑色的症状。“哈夫病”由此得名。七八十年来,围绕“哈夫病”的病因,科学家们展开了无数研究,但至今没有定论。
龙虾养殖常见误区
稻田附近不宜养龙虾
在此套养殖技术中,有几种环境是不适宜养殖龙虾的。
“化工厂、已污染的地区不能养殖龙虾,这是很好理解的。稻田周边也不能养殖。”张家宏解释,稻田里会喷洒农药,农药残留流入池塘,会污染水体。
混养水塘别超过5亩
有不少养殖户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龙虾塘里混养鲢鱼、螃蟹等高附加值水产。“混养也是有讲究的,水塘面积不宜过大,最好控制在3-5亩之间。水的pH值要保持中性,透明度在30厘米左右,水中的溶氧量在5毫克左右。”张家宏说,此套养殖技术,每一项都有严格的数据指标。
龙虾切忌大小混养
若单独养殖龙虾,也有标准可循。“龙虾是自相残杀的动物,大虾吃小虾,强虾吃弱虾。”张家宏介绍,龙虾生长过程要经历脱壳期,脱壳后的龙虾是软体动物,极易被成年龙虾吃掉。因此,龙虾最好养“个头”差不多的,切忌大小混养。
龙虾也禁“近亲繁殖”
“龙虾和人一样,近亲繁殖是禁止的。”张家宏说,有些养殖户不懂,将同一品种的龙虾混养,结果“近亲繁殖”的后代出现了一些问题。
“我们主张,龙虾养殖最好是品种杂交。”张家宏说,最好不要是同一水系的龙虾。比如,长江水系的龙虾和洪泽湖的龙虾交配后,诞生的品种就不错。 | | 来源:扬州晚报 时间:2013/1/29 9:4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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