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0家水产苗种药残超标企业被曝光 |
| 近期正值福建省大宗水产养殖品种育苗高峰,福建省开展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并于15日通报了水产育苗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查处情况,曝光了10家违法水产苗种生产企业。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福州的对虾、罗非鱼、鲍鱼苗种质量安全较好,但宁德蕉城区、福鼎市,福州罗源县部分水产育苗场生产的苗种药残超标。其中,较为严重的有:福州市罗源县东南水产育苗场、福州市罗源县洋光育苗场、宁德市蕉城区利兴育苗场、宁德市金洋育苗场、宁德三都海发育苗场、宁德三都创新育苗场、宁德福鼎市佳阳乡门仔育苗场、宁德福鼎市鼎鑫育苗场、宁德福鼎市白琳沿州阮家渡育苗场、宁德福鼎市店下镇小巽育苗场等10家育苗场。
福建省里要求福州、宁德两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曝光的10家企业予以严厉查处,严禁不合格苗种出售。同时,各市、县(区)要以此为鉴,迅速查找水产育苗中的质量安全隐患,签订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承诺书,对药残超标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一查一曝光、一查一销毁,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决定开展新一轮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生产企业、现代渔业苗种基地。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建立规范的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实行苗种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
| | 来源:中国水产网 时间:2011/4/17 23:21: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