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河豚养殖量已经超日本 产业规范亟待解决 |
| 一方面是巨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另一方面是相关政策禁止河豚鱼进入流通环节,数十亿的产值的河豚鱼产业消费市场一直处于政策的灰色地带。
清明时节,正是长江一带盛行吃河豚鱼的季节,酒店里一道鲜嫩的河豚鱼被端上餐桌,食客争相品尝着被苏东坡评价美味“也值一死”的河豚鱼;与此同时,4月初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管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彻查餐饮企业是否存在经营河豚鱼的情况,一经发现违法经营,将被依法严厉查处。 一方面是巨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另一方面是相关政策禁止河豚鱼进入流通环节,河豚鱼产业的尴尬在于它集美味与毒素于一身。前者使得“拼死吃河豚”的人络绎不绝,后者导致每年都有人命丧美味之后。而从1990年《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禁止河豚流入市场,到2010年该法规被废止,河豚鱼被列为新资源食品,并设立河豚鱼人体试食试点,再到2011年国家食药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河豚鱼产业政策导向一波三折,企业不断奔走诉求,而目前为止相关法规仍处于真空状态。 尽管国内一直未允许河豚鱼进入流通环节,河豚鱼产业的发展却是如火如荼。据中国渔业协会河豚分会统计,我国的河豚鱼养殖产量约为1.47万吨,其中暗纹东方鲀年产量约为1.01万吨,红鳍东方鲀约为0.46万吨。北方河豚鱼市场主要依赖日韩的出口,南方河豚鱼则依靠内销,主要消费市场为江苏省和上海市。 对于河豚鱼产业而言,当务之急的事情莫过于国家对产业的开放政策,来让这数十亿的产值名正言顺。 发展迅速的特殊行业 “咱们说的河豚鱼是统称,其实河豚鱼有100多种,中国沿海常见的有43种,可以食用的有21种。在中国现在形成产业规模的就是一南一北两条鱼,北方叫红鳍东方鲀,南方是暗纹东方鲀。”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刘圣聪主任介绍,河豚鱼并非一种鱼。北方的主要养殖品种红鳍东方鲀是海水养殖品种,规格较大,两年左右可以长到850克以上,销售规格2斤左右,主要养殖在大连、辽宁和山东,肉质比较紧,可做生鱼片、火锅;南方养殖品种为暗纹东方鲀,属淡水河鲀,规格小,5-7两即上市销售,养殖3、4年达到1斤左右规格可做种鱼,主要分布在长江一带及广东、福建等地,肉质鲜嫩,适合红烧等中国传统饮食习惯。 与之对应的,目前北方的红鳍东方鲀以出口为主,主要销往日本、韩国,南方的暗纹东方鲀基本内销,江苏是最大的消费地。 河豚鱼是一个特殊的产业,特殊之处在于它体内的一种物质——河豚毒素,每年都有人因为尝鲜中毒身亡。关于河豚毒素,广州市金洋水产养殖公司总经理潘淦表示现在的养殖河豚经过处理后都是无毒的,“吃出问题的都是打工的外地人,他们不懂,捡到野生河豚吃了中毒。我们也很害怕这种情况,一旦误食,对产业是很大的打击。” 大多水产品都是野生的值钱,但是河豚鱼却是养殖的安全,因为河豚毒素来源于摄食。刘圣聪表示,现在的河豚鱼养殖采用的是控毒养殖,“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把控饵料,用颗粒饲料等,截断产生毒性的毒源,河豚鱼毒性含量就非常小了,可以达到无毒级(即毒性小于10MU或220μg/kg),对人体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再经过严格的加工处理,双重保障,河豚鱼其实是非常安全的。” 而实际上,河豚鱼不仅味道鲜美,营养价值也很高。刘圣聪细细道来:“河豚鱼的蛋白质含量相当高,氨基酸、不饱和脂肪酸含量丰富,尤其是谷氨酸,就是鲜味氨基酸含量也非常高。它的皮胶原蛋白含量非常高。河豚鱼味美营养又丰富,所以应该好好利用它。另外它的毒素也可以利用,河豚毒素是神经性毒素,可以作为癌症晚期病人的镇痛剂。” 这样一个特殊的行业,在市场的推动下悄然成长。据潘淦估计,广东已经发展成为河豚鱼养殖产量最大的省份,养殖面积有3-4万亩,产量2万吨,产值达10个亿左右。而广东的河豚鱼养殖始自2000年左右,不过10多年历史。 起伏跌宕的政策变化 与河豚鱼产业壮大相对应的是政策的不完善。时间追溯到1990年,卫生部出台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消毁。”这道“禁令”之后没过几年,1993年卫生部联合有关部委成立“河豚鱼安全利用协作组”,把养殖、加工、食品领域的专家及部分养殖企业召集起来,研究如何安全利用河豚鱼。 9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在沈阳、大连、青岛、江苏沿江城市等地开展安全食用河豚鱼试点,进行人体试食实验。“试食点具备专门的河豚鱼餐饮单位必备的东西,厨师是有资质的,会鉴别种,懂加工处理,河豚鱼经过规范化的加工再食用。像肝、血液等有毒废弃物,要有特殊的废物收集装置。”刘圣聪说,审批的试食点没有发生一起中毒事件。 除此之外,河豚鱼企业还通过申报“新资源食品”的方法来给河豚鱼争取一个合法地位。2007年颁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可进行新资源食品申报,经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安全性评价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11年7月,卫生部将养殖红鳍东方鲀纳入新资源食品管理。同样让河豚鱼产业欣慰的是,2010年12月,卫生部废止了1990年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然而每年总有几起吃河豚鱼中毒的事故发生,这每每戳到河豚鱼产业的痛处。虽然企业一直声明经过标准化养殖的河豚鱼可以安全食用,但在当前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食药监管局采取的是一刀切的措施,不允许河豚进入流通领域。2011年6月,食药监管局发出《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并要求“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这一通知给本来看到开放希望的河豚鱼相关企业泼了一盆冷水。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常务副会长、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孟雪松和辽宁省盘锦市华鲀河豚鱼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烈分别写信给国家食药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呼吁尽快开放河豚鱼产业经营。 2008年成立的河豚分会一直以来也在不断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希望推动河豚鱼内销市场的早日开放。而在我国,食品是分段管理的,像农业部管理生产环节,工商和质检部门管理流通环节,卫生部管理合法性,食药监管局管理餐饮环节……要经过一系列评估认可,河豚鱼开放之路走得异常艰辛。 虽历尽曲折,但是开放国内河豚鱼市场的努力从来没有间断。2012年农业部开了3次监管工作会,多次探讨河豚鱼鱼源基地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4月1日河豚鱼人工繁育及加工的国家标准颁布实施。企业先把产业自身做规范,未尝不是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一个好方法。 河豚鱼开放梦 如今出口导向的红鳍东方鲀因为日元贬值出口不利,而国内经济形势以及严格管控公款消费使得作为高档水产品的河豚鱼在国内的市场同样低迷,又面临流通环节的一刀切政策,河豚鱼产业可谓进退两难。 作为中国红鳍东方鲀的主要出口国之一,日本河豚鱼餐饮及文化都相当繁荣。日本的河豚鱼养殖从上世纪70年代左右就已经开始,从1978年日本即对河豚鱼毒性进行了系列研究,并于1983年颁布了河豚鱼的卫生管理法规,详细规定了在日本国范围内可食用的河豚鱼种及部位以及从捕捞到食用过程中应特备遵循的卫生规范,还建立了河豚鱼厨师许可证等制度,目前为止日本此套河豚鱼管理制度已趋完善。孟雪松介绍,中国的养殖量现在已经超过日本,但其对产业的规范,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在孟雪松的心中,有一个河豚鱼开放梦:“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好河豚鱼流通,让有能力的企业标准生产,既保证老百姓的食用安全,又保证河豚鱼本身的营养安全,让河豚鱼成为中国人心目中一个有文化内涵的食品。” | | 来源:水产频道 时间:2013/6/27 12:47: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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