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养殖户“错的时间用了药” 价值16万元的鱼两天内暴毙 |
| 不该用药的时候用了药,一鱼庄损失惨重,价值16万元的鱼两天内暴毙!由于购买药物未提及“使用禁忌”,工商部门介入后,经过耐心调解,药厂主动承担15000元作为对养殖户的损失补偿。工商部门提醒:养殖户用药时,应及时与农林加强交流与学习,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金坛市朱林镇沙湖村养殖户吴金成在2013年8月1日在直溪镇迪庄鱼药农市部购买了噻唑啉酮碘12瓶,每瓶40元,用于鱼塘杀菌,用量每瓶8-10亩,当日中午12点使用,次日凌晨发现鱼大批死亡,至8月3日共计打捞死鱼2.3万斤,价值16万元,由于损失惨重,其第一时间请求工商部门协调解决赔偿问题。
金坛直溪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及时与金坛市农林局水产渔政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取得联系,大队长董波、水产站工程师丁彩霞、吴健伟和双方当事人于8月5日到现场察看。经察看后分析,山西海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噻唑啉酮碘鱼药,批准号、厂名厂址、商标均无问题。养殖户7月31日刚起过鱼,可能是因为鱼鳞处于松弛阶段,加之连续高温,此时鱼塘内不宜用药,不排除和不当时期用药有直接联系。
9月9日,经过耐心沟通调解,厂方代表本着人道主义和同情心,主动承担15000元作为对养殖户的损失补偿费,补偿款由迪庄鱼药农市部经营者黄某货款中支出,2014年6月之前付清。 | | 来源:扬子晚报网 时间:2013/11/14 15:20: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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