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我市多部门联合查封扣押了张某位于金安区中店乡汪神村冷库中的267件近6吨“问题
牛肉”。这些
牛肉的外包装无详细产地、无生产日期、无动物检疫证明,全是“三无
牛肉”,其中还有部分
牛肉的外包装,用外文标注来源为巴西、乌拉圭,却没有相关的进口检验检疫证明。2014年12月19日下午,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张某就“问题
牛肉”的“进多少、销多少、存多少”、“进货渠道及时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问询。随后,稽查支队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核实调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处以一倍至十倍的处罚规定,将按照高标准初步核定对张某处以违法所得的九倍罚款。”据稽查支队负责人张华建介绍,已查明张某销售的“问题
牛肉”违法所得共14万元,等相关部门批准核定处罚标准后,将向张某下发处罚告知书予以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