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赣榆区海头镇村民田先生在一条河里捕鱼时,误捕一条“怪鱼”。据海洋专家鉴定,该“怪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经过检查,这条被误捕的野生中华鲟生命体征平稳,当天下午,好心村民将它在深海放生。
田先生家住赣榆区海头镇,据他介绍,12日上午,自己在村子西边一条深河里捕鱼,在清理渔网时,发现了一条“怪鱼”。“体形瘦长,头尖,嘴的下面还有须。”田先生说,经过现场测量,“怪鱼”有30厘米长。由于不能确定是什么品种的鱼,他赶紧将“怪鱼”从网里取出,放到水盆里养着。
当天,记者联系了市海洋博物馆专家刘军。在仔细查看“怪鱼”的照片后,专家初步判断,“怪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据介绍,中华鲟可以在江河与大海间互游,是一种大型洄游性鱼类,也是世界上现存鱼类中最原始的种类之一。
当天下午,在确认被误捕的中华鲟身上没有伤后,田先生将它在深海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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