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问题虾”引发关注 市区农贸市场摊位在售 |
|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对瑞安南门农贸市场发现“问题虾”一事已立案调查。该所副所长杜晓隆说,他们将虾里取出的胶状物送检测机构进行DNA检测,将根据结果再对当事者做出处理。
温都昨报道的瑞安市民郑小姐在当地南门农贸市场买到含有胶状物的大虾一事引关注。记者昨走访市区各大农贸市场与超市,在市区大南门农贸市场的两个水产摊位上发现类似“问题虾”。
市区大南门农贸市场有问题虾
昨天上午10时许,大南门农贸市场一水产摊位在售卖20余只非常饱满的大虾。摊主称,这些虾有的95元一斤,有的90元一斤。
“这些都是野生的,”摊主说,“都好的,刚拿回来的。”记者在购买过程中,店主多次提醒不要“用力过猛”,“把虾的头弄坏了,不买也得买”。最后,记者在该摊位上买了4只大虾。
随后,记者来到该市场另一家水产摊位买了3只大虾。
将买来的这些虾剥开后发现,两家摊位的虾里均出现像瑞安郑小姐所反映的“虾的头部和身体两侧,掉落一些胶状物质”的情况。
昨天下午,在大南门农贸市场,面对“虾里面的胶状物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一名摊主说:“这是虾的‘白膏’。”
这名摊主说,他摊位上的虾是从苍南进过来的,除了在市场上贩卖外,他还为市区多家酒店供货。
“你放心,我卖这虾已经卖了10多年了,从来没有问题,都是野生的。”摊主这样说。
胶状物放沸水中煮3分钟后消失
将带有胶状物的虾煮熟后会是什么样子呢?
记者将带有胶状物的虾放入沸水中煮,大约5分钟后,原先暗藏在虾体内的大块胶状物不见了。
为再次验证,记者将另一只虾体内的胶状物取出,单独放入沸水中煮。胶状物入水后开始溶解,约3分钟后胶状物基本消失在水中。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李钟玉博士说,明胶胜肽与胶原蛋白质部分水解的混合物,是有机物,在沸水中煮能够溶解。
这个简单的实验说明,如果市民买到加入了“问题虾”,在清洗时没有发现,烧煮后胶状物可能就会被吃到肚子里了。
水产专家:虾没“白膏”之说
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所长谢起浪说,虾里没有什么“白膏”之说。除了一些虾的虾卵会暴露在体外,虾的腺体是包裹在虾里的。这种在虾头部、虾身上发现的透明胶状物,不大可能来自虾的内部组织。
谢起浪说,他从事水产工作30多年,这种把胶状物注入虾里的事,闻所未闻。如果注胶是为增重,然而虾的个头小,注胶又能增重多少,也许大型的虾重量可能会有所增加,可占比也是很少的,如果是为卖相好,防止解冻后虾会干瘪,其实冻虾解冻后也不会干瘪到哪里去。给虾注胶,耗去人工费不说,销售时很容易被发现,这种做法太愚蠢了。
律师告诉你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 邵见娣律师
生产销售问题虾 或触食品安全法
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1)生产、经营者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2)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则有关主管部门可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3)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此事中若销售的虾中添加的物品导致虾不符合卫生标准,且该行为已经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若生产者、销售者在虾中掺入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若生产者、销售者掺入的物品为可食用物品,但其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这些行为都触犯《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大家来举报问题虾
部门管理要动真格
一剑封喉:没被发现的有问题的虾一定还有,大家一起来举报啊。
陈建秋:以前没注意,不知吃多少到肚子了。
東:老百姓不可能各个是专家,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追查到底,罚个倾家荡产才解气。
| | 来源:温州都市报 时间:2015/7/16 9:2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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