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将用两年时间清理7处海域筏架网箱养殖设施 |
| 26日,记者从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25日公布的《威海市区养殖用海整治规范实施方案》提出,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对初村至影视城、小石岛至远遥咀等市区7处海域内的筏架及网箱养殖设施清理工作。
7处海域包括:初村至影视城离岸1000米内海域、影视城至小石岛离岸2000米内海域、小石岛至远遥咀离岸2000米内海域、远遥咀至靖子头(远遥中心渔港航道以南、中心渔港至褚岛)、航道及国家浅海海上综合试验场范围内海域、猫头山至合庆饭店离岸2000米内海域、日岛至皂埠咀东部滨海新城建设涉及海域、皂埠咀至茅子草口分界线离岸6000米内海域。
根据要求,用海人要在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其中,网箱养殖设施要于2015年11月30日前拆除完毕,非法养殖设施要于2016年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
据了解,为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我市制定了相关的奖励(补偿)政策。传统养殖用海 (指曾取得合法证件且由用海人持续从事养殖生产的海域),如能在今年11月30日前对该海域内的养殖设施完成拆除的,每个网箱(规格为5m×5m至6m×6m)及平台将奖励2500元,每个看护房奖励5000元,每亩筏架奖励5000元。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的,每亩筏架奖励4000元,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每亩筏架奖励2000元。逾期未拆除的,依法无偿强制拆除。
此外,对于与传统养殖配套的养殖船和陆地辅助设施,具有合法证件的养殖机动渔船将按每千瓦1500元收购,舢板按每只4000元收购,无证养殖机动渔船参照舢板标准收购(大型拖头船舶按评估价计)。
| | 来源:威海晚报 时间:2015/8/27 9:34: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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