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监事会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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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上午,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主持召开了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监事会成立会议,这是继2月14日率先成立理事会之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举措。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姜传政局长、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张彦雪处长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姜传政局长宣读了李公、于晓红监事的任职通知,介绍了外部监事的产生过程、职责、权力、义务以及两位监事的个人情况,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两位监事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根据职责从制度执行、决策行为、业务活动、财务运行4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同时,也要求研究院要加强配合协调,积极支持监事工作的开展。
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张彦雪处长表示,省海生院监事会的成立标志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框架的进一步完善,海生院要充分研究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保障外部监事履行职责,形成新型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外部监事李公、于晓红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换思路、补短板、尽好责、严律己,按照研究院运行程序和规则,尽快进入角色,保障研究院的健康发展。
研究院理事长、党委书记郭文代表理事会、院党委表示,监事会的成立,是继理事会成立以来,研究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中又一个新的里程碑,研究院将积极创造条件,为监事会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明确决策层、监督层和管理层的关系,并按要求认真制定好理事会章程,适时召开首届理事会会议等法人治理相关工作,保障研究院规范、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会后,姜传政局长、张彦雪处长和两位外部理事还参观了研究院的科研实验平台。
外部监事制度是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创新性举措,省海生院监事会的成立,必将对研究院的科学运行和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 | 来源: 时间:2017/3/10 9:3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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