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海洋带生态建设三年计划被评选为2017“爱家乡 助振兴”百姓满意十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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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晚,锦州2017年“爱家乡 助振兴”百姓满意的十大事件颁奖典礼在市工人文化宫隆重举行。锦州市海洋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功入选2017年锦州百姓满意“十大事件”。
2017年,锦州市为打造蓝色海洋生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启动实施了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明确了“生态红线制度全面落实、海域资源利用有效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公众海洋意识逐步增强”五大建设目标,计划利用3年时间,开展和实施“十大行动”。经过一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不懈努力,海岸带生态建设“十大行动”66项具体任务完成16项,全市海岸带生态建设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截至目前,争取的国家海洋局“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已全面展开;全市入海排污口规范设置;白沙湾污水处理厂建成试水运行;世博园、东方华地城景区质量升级通过验收;渔业村屯生态建设硕果累累,滨海景观路焕然一新;大笔架山和凌海大凌河口湿地国家级海洋公园双双获批并开始规划建设;农业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获批;向海一侧区域限批制度得到落实;辽西渔人码头按期投入使用;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被彻底清理;成功举办的2017年辽宁省“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更使“蓝色海洋、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锦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岸带生态建设工作。专门成立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36个相关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齐抓共管。责任县区主动作为,高标准落实。《锦州市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发后,凌海市、滨海新区相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各辖区的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海岸带生态建设“十大行动”中的66项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市直部门密切配合,高质量保障。市委宣传部、旅游委、高校工委、教育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和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作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都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面开展,保障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
2018年,锦州市将继续不断加强统筹调度,严格规范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和督查力度,扩大生态建设成果,最终确保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为市民打造一个“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全新生态文明海岸带。 | | | 来源: 时间:2018/1/9 12:59: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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