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5渔民3年内非法捕捞10万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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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养殖网据长江信息报消息 (段佳 李宁)一伙人在洞庭湖地段非法捕捞,三年捕捞10万公斤。近日,岳阳县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沈某、邓某、吴某4人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王某已批准逮捕,现正在开展追逃工作。
2011年11月18日,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向岳阳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反映,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伙以华容县渔民为主的非法捕捞团伙。经初查,该团伙非法捕捞时间长、捕获量大,已涉嫌犯罪,要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经过调查访问、现场勘查等侦查工作,证实了何某、王某、沈某、邓某、吴某5人有非法捕捞的违法事实,该所立即依法对5人分别送达了传唤通知书。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18日间,犯罪嫌疑人何某、沈某、邓某、吴某4人主动到该所投案自首,4人均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还了1-1.2万元的违法所得。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4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并对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侦查查明:王某(在逃)、吴某、沈某、邓某、何某5人多年来在东洞庭湖以捕捞为业,他们为了捕得更多的鱼产品,于2009年采用合伙的方式,在岳阳县东洞庭湖黑咀水域建造了一处长约1500米的“围子”(系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用来捕捞鱼类水产品。他们使用胶质网片和竹杆沿芦苇滩外侧建成围墙状,在每年的下半年洞庭湖退水时,将网片拉出高于水面,致使围子所控制水域面积内的鱼类不能游出,然后捕获。自2009年开始共计非法获得鱼类水产品约10万公斤。
| | | 来源:长江信息报 时间:2012/3/23 5:4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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