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澄湖大闸蟹”遭侵权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 |
|
|
近日,一件涉及阳澄湖大闸蟹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昆山法院在不正当竞争纠纷领域引入“支持起诉原则”,允许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这在省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为保护知名品牌“阳澄湖大闸蟹”这一地理标志,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对销售使用伪造的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的不法商贩,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并张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公益告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昆山法院为最大限度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实践民事诉讼法中“支持起诉”的原则规定。承办法官吴晓蕾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尝试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引入该制度,有效提升了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及维权能力。”吴晓蕾说。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蟹业协会是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保护委员会委托管理标识蟹扣的组织机构,协会的部分会员是经保护委授权的合法权益人,协会维权是一种公益保护的行为。检察机关为了加强公益保护,通过出庭支持起诉,为权利人提供法律、证据等方面的帮助,对于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及效率、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公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去年9月,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相关公益诉讼案件,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作为“阳澄湖大闸蟹”原产地的检察机关,应该积极利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有关行政部门整改,规范市场;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手段,打击侵权行为。
| | | 来源: 时间:2019/4/9 11:42:4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