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禁渔区线内违规捕捞! 查获5艘外地渔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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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在197-7、197-8海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时,
发现浙岭渔225XX、浙岭渔225XX、浙椒渔780XX、闽霞渔099XX、苏赣渔020XX等5艘渔船,在“机轮拖网禁渔区线”内违规从事拖网作业,遂当场抓获。
据执法人员介绍,早在1955年,我国就颁布了《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
规定凡机轮拖网渔业,即备有螺旋推进器的渔轮、拖曳网具等,都不得在禁渔区线内作业。
“禁渔区线内是不少鱼、虾、贝类的产卵场、越冬场和幼体索饵区域,上述渔船的作业方式会严重损害各类海洋生物的栖息场所, 破坏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表示,此次被抓获的渔船分别来自温岭、椒江以及福建、江苏等地。
目前,5艘违规渔船已被扣押回石浦港,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步,象山渔业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海上巡查和监管力度,加强渔民宣传教育,
| | | 来源: 时间:2020/3/27 11:4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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