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筑牢五道防线,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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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加强海洋伏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山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伏季休渔、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山东省政府关于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要求,山东明确了沿海市、县(市、区)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海警局等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会议提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要全面统筹兼顾,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措施,多维度发力,多层面推进,确保达到不发生规模性违规事件、不发生涉外违规事件、不发生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事件、不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渔船新冠疫情输入事故 “五个不发生”的伏休管理目标;
切实筑牢“五道防线”:一是筑牢渔港管控防线。结合“港长制”“湾长制”的实施,进一步健全渔船、渔港“双包保”责任制,定期开展渔港巡视巡查。对伏休期间转港休渔渔船进行重点监控。 继续实行24小时监控和每日通报制度,运用大数据、雷达探测等新技术,构建以海洋与渔业指挥调度系统为枢纽,渔船雷达光电系统为框架,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为基础的立体化技术监管体系,做到“耳聪目明”。
二是筑牢重点对象管控防线。聚焦外省籍渔船、特殊渔船、法院扣押渔船、擅自停靠外省渔船以及远洋渔船等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管控。
严格落实远洋渔船回国提前申报制度、定点停靠上岸检查制度和船员动态每日报告制度,所有回国的远洋渔船,必须在指定渔港停港,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境外疫情经远洋渔船输入国内。
三是切实筑牢渔船修造厂管控防线。建好辖区船厂台账,做好渔船坞修申请的审查与核准工作,严格坞修时限,堵住管理漏洞。强化船厂的定期巡查,结合船厂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全程监管。四是筑牢海上管控防线。
健全上下统一联动、横向协作联防的执法协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海上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敏感时段、重点海域、交界水域、重要渔场及渔港的执法检查。 强化与海警部门的执法协作,深化落实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渔船移交等工作制度,协同治理渔船异地停港、异地挂靠等违规现象,形成黄渤海区伏休管理一张网,稳定伏季休渔秩序,坚决防止渔船疫情输入。
五要筑牢水产品流通环节管控防线。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市场、交通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加强对进出港运输车辆、冷库、水产品批发市场、鱼粉厂、水产品加工厂等流通场所的执法检查,堵住违规渔获的流通销售渠道;
强调了严格处罚标准、强化综合惩治、严格黑名单制度、严格行刑衔接、强化督查督办等“五项工作要求”。
对所有查处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将从捕捞行为、渔具渔法、证书证件、定位终端、安全状况、船员配备等方面全面检查,实施综合处罚。
积极探索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搭建渔政、海警协作执法新平台,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协作,以深入推进渔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暴力抗拒执法检查、在禁渔期(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有组织赴外国管辖海域偷捕、非法抢占网场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以行刑衔接为手段,形成强力震慑。
山东将成立4个督导组,伏休开始后下沉沿海7市,一并督导检查,确保伏休起好步、开好头,常态化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切实抓好伏休后渔港安全。(出处:中国渔政)
| | | 来源: 时间:2020/4/29 10:1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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