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渔政公安行刑衔接,9艘非法捕捞渔船被移交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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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在渔政、公安联合完成现场勘验、相关证据等材料交接后,9艘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的渔船被正式移交司法办理,宣告江苏省连云港市2020年度首例涉渔司法移交案件顺利完成。
5月20日下午15时,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支队”)所属中国渔政32511船执行全市第四次伏休海上联合执法任务,巡航至北纬34°47′、东经120°24′时发现大批渔船集聚,且均处于锚泊状态,中国渔政32511船及所属快艇第一时间将现场9艘渔船全部控制。
经初步查验,该批渔船作业网具均为拖曳水冲刺耙耙刺,俗称“耙刺网”,属于农业农村部明令禁止使用的网具,同时作业时间恰逢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渔期,属于典型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 根据相关规定,该批渔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随后,支队迅速通过“两法衔接”协作机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完成案情通报及主要证据资料的信息共享。
晚上20时,在中国渔政32511、32512执法船以及两艘执法快艇的配合下,18名渔政执法人员成功将所有非法捕捞渔船扣押回港,等候在岸的公安执法人员随即对案件展开联合调查。
5月21日上午11时,经过11个小时的现场联合勘验发现,该9艘渔船共计56人,均从事耙刺网作业,每船携带一副(两个)拖曳水冲刺耙耙刺网,捕捞渔获物主要为黄蚬,总计渔获物量高达1.6万余斤,总价值约4万余元。
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该案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办理。(出处:中国渔政)
| | | 来源: 时间:2020/5/28 10:0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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